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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品標準品、對照品系指國家藥品標準中用于鑒別、檢查、含量測定、雜質和有關物質檢查等標準物質。它是國家藥品標準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藥品標準物質不同于一般的藥品,是執行國家藥品標準的實物對照,是量值傳遞的安全載體,是國家頒布的一種計量標準品。國wu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藥品檢驗機構負責標定國家藥品標準品、對照品。根據抗生素標準物質標定方法和用途的不同,抗生素標準物質可分為生物標準品和化學對照品。本文就抗生素標準品、對照品在藥品研究和使用過程中常見問題進行分析,希望可以和大家一起探討。
1.藥品標準物質的特性
藥品標準物質必須具備材料均勻、性能穩定、量值準確等條件才能發揮其統一量值的作用。因此,選擇對照品、標準品應具有以下幾方面特點:
①標準物質可溯源性,這是其基本要求。
②參比物質和測定物質的“同質’性。
這種同質主要關注兩者在測定過程中具有相同結構,不一定要求對照品固態下的結構與被測定物質團態下結構*一致。
如*對照品為克拉維酸鋰,在液態下,HPLC的分析對象為克拉維酸,無法區分鉀鹽和理鹽,兩者表現為“同質”。
③物質穩定。
在保證其“同質”的前提下應具隱定的固態結構,其有物理化學穩定性。為此,選用*酸而不用*鈉制備*對照品;用*三水合物制備*對照品,而不用*一水合物或*鈉制備其對照品。所有的β-內酰胺類抗生素標準品、對照品的標示含(效價)值,均為濕品含量(效價),使用時無需干燥處理。
2.抗生素標準品、對照品使用中存在問題
由于標準品、對照品的混淆使用,造成含量偏差與紅外光譜等不一致的現象。杭生素標準品、對照品分為鑒別用對照品(用于藥品鑒別項下的紅外、薄層色譜等的鑒別),檢查用對照品(用于藥品檢查項下有關物質、溶出度及含量均勻度的檢查)和含量測定用對照品。使用對照品時,應嚴格按說明書執行。一般情況下,供鑒別、檢查用的對照品不能用于含量側定。紅外鑒別用的對照品使用時應注意與樣品在晶型上的差異,必要時可采用相同的方法對樣品和對照品重結晶。例如*鈉具有多種不同的晶型,可用甲醇對樣品和對照品重結晶后測定,以確保兩者晶型和紅外光譜圖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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