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儀器網 行業要聞】創新是發展的源泉。在科技創新的征途上,需要苦練內功,尤其是在卡脖子的地方潛心鉆研。而科研儀器作為創新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利器,對科技的帶動作用正赫然彰顯。
另一方面,在科學事業領域,從認識差距到奮力追趕,從發展同驅并進到布局邁向,不少人愈發意識到科研儀器、以科研目標為導向的儀器創新對搶占科技制高點的必要性。
創新的儀器研制,的技術研發,迫切的應用需求,裂變的市場增長,終科研鏈條上的成功都似乎被堵在了是否可以打破科研與應用的“雙重皮”,能否打通儀器采購“后一公里”。
科研采購“管的太死”會導致儀器不能滿足科研需要,受制科學家進行基礎研究和探索。反之,不下放科研采購自主權,科研研究仍不能實現充分的自主,瓶頸依舊存在。不少高校、科學機構在日常的教學和科研工作中都遇到不少類似問題。如何平衡好天平的兩端,自“雙”高校建設推進一年以來,這更是被行業緊鑼密鼓討論著,相關舉措呼之欲出。
2016年11月,財政部發布《關于完善中央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為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松綁”。兩年時間過去了,成效如何,業內有目共睹。
圍繞著采購人的“放權”和“放責”兩方面,一系列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改革的力措在全國各地科研單位、高校院所全面展開,相繼落實。黑龍江、山東、四川、安徽、江蘇、江西、遼寧、深圳等多個省市也紛紛制定相關政策,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流程,下放高校采購自主權。這既提高了科研項目資金使用效益,還激發了高校、科研單位等創新活力。
采購改革提出,簡化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變更政府采購方式審批流程。只需注明“科研儀器設備”,財政部就將對采購方式變更予以優先審批。另外,評審專家可自行選擇。
隨著新政的落地和逐步實施,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將越來越科學、。就在今年7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優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要賦予科研單位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使用自主權。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流程,對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采用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的采購機制,可不進行招投標程序,縮短采購周期。
無獨有偶,近日,財政部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技和教育資金預算執行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針對科研儀器設備采購管理,簡化科研儀器設備進口產品備案內容。2019年1月1日起,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進口科研儀器設備,采購單位可單次或批量通過“政府采購計劃管理系統”備案,備案事項不再填報主要性能指標、性能等內容。
其次是優化科研儀器設備變更采購方式審批程序。中央高校、科研院所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科研儀器設備采購項目需要變更采購方式的,可在一次申請中提出多個項目,通過“政府采購計劃管理系統”申報并標注“科研儀器設備”。財政部將通過建立科研儀器設備審批“綠色通道”,實現急事急辦。
科研儀器采購政策的持續寬松,核心在于促進采購者根據實際情況采購適合的儀器設備。當然,采購者自身也需嚴于律己,嚴防在采購過程中出現不正當的行為,保證科研儀器采購的合法合規。
本質來看,科研儀器采購管理改革也在不斷適應新形勢,與時俱進地進行調整和完善。在此過程中,社會各界需要合力一心做好采購的內控管理和監督管理,使得科研儀器設備采購全程公開、透明、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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