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危險廢物收集利用處置能力建設的引導性公告(2024年)
根據《福建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行動方案》(國環發〔2021〕11號)和《2024年度福建省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和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閩環保固體〔2024〕1號)有關要求,現發布我市危險廢物產生以及利用處置能力建設等有關情況,引導社會資本合理投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建設項目,促進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業高質量發展。
一、全市危險廢物產生概況
2023年,全市危險廢物(含醫療廢物)申報產生量38.65萬噸,較2022年增長21.2%(增加量較多主要是HW18焚燒處置殘渣和HW21含鉻廢物),其中:產廢企業自行利用處置9.41萬噸,委外利用處置28.72萬噸。2024年1-10月,全市危險廢物申報產生量32.42萬噸,比2023年同期略有增長。
2023年,全市共產生29大類危險廢物,其中產生量最大的前10類危險廢物分別為:HW18焚燒處置殘渣、HW21含鉻廢物、HW31含鉛廢物、HW34廢酸、HW17表面處理廢物、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HW23含鋅廢物、HW06廢有機溶劑與含有機溶劑廢物、HW50廢催化劑、HW01醫療廢物,總產生量37.09萬噸,占全市產廢總量的95.96%。
2023年,全市年申報產生危險廢物10噸以下的企事業單位(不含醫療衛生機構)2060家,申報產生危險廢物4466噸,占產廢總量的1.16%。
二、全市危險廢物經營能力概況
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市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單位20家,總經營規模28.41萬噸/年,比2023年同期有所下降,其中:處置能力10.58萬噸/年(含焚燒、填埋、物化等),利用能力10.49萬噸/年,收集能力7.34萬噸/年。
據初步統計,2024年1-10月,全市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產能負荷率(不含經營單位自行利用處置量)37.6%,其中:處置類負荷率54.8%,利用類負荷率17.7%,收集類負荷率43.2%。
總體上看,我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方式涵蓋了收集、貯存、利用、填埋,企業委外利用處置量占比仍較大,部分類別危險廢物利用能力不足,例如:HW18焚燒處置殘渣、HW48有色
金屬采選和冶煉廢物等利用能力不足。
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投資建議
結合《福建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引導性通告(2024年)》及我市危險廢物產生、利用處置情況分析,提出以下建議:
(一)建議謹慎投資能力已明顯過剩的廢礦物油、廢有機溶劑、廢線路板、廢堿利用類項目,以含鉛、鋅、銅、鎳危險廢物為原料的金屬冶煉類項目,稀貴金屬催化劑僅提取金屬類項目,廢鋁灰利用項目,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類項目,危險廢物焚燒類項目;流域上游謹慎投資廢酸利用類項目,避免產能閑置、減少資源浪費。
(二)鼓勵投入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和安全處置的先進技術的研發、應用、示范和推廣。支持廢鹽、生活垃圾飛灰利用項目;鼓勵現有利用類經營單位,整合同類別企業,淘汰老舊設備、實施技術提升改造,進一步提高污染防治水平、危險廢物利用水平和經濟效益。
(三)鼓勵行業龍頭、工業園區、大型企業等通過創建“無廢集團”“無廢園區”“無廢企業”等,建設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項目。
請投資者理性判斷我市危險廢物收集利用處置市場,在投資危險廢物收集利用處置設施建設時,應充分做好項目可行性論證和市場調研,并充分銜接全省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防范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泉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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