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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網 政策標準】近日,為進一步加強新
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管理,引導行業健康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以下簡稱“工信部”)正式發布了《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2024年本)》(以下簡稱《規范條件》)。這一修訂版的發布,標志著我國在推動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高值循環利用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
自2009年我國開始試點應用新能源汽車,并在2014年進行大規模推廣以來,隨著早期新能源汽車壽命到期,動力電池開始進入規模化退役階段。動力電池蘊含豐富的鋰、鈷、鎳等
金屬材料,退役后仍具有較高的利用價值。因此,發展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對于實現廢舊動力電池資源的高值循環利用,支撐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工信部自2016年起便著手遴選培育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的骨干企業,截至2023年底,已累計公告148家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名單。這些企業在引導產業創新升級、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和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隨著行業的快速發展和技術水平的提升,舊版《規范條件》對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引導作用逐漸減弱。因此,工信部此次對《規范條件》進行了全面修訂。
新版《規范條件》重點聚焦四方面內容:
一是優化技術指標體系。將冶煉過程鋰回收率的技術指標由不低于85%提高至不低于90%,并新增了破碎分離后的電極粉料回收率不低于98%、雜質鋁含量低于1.5%等技術指標。這些舉措旨在引導企業強化技術創新,提升工藝水平。
二是更新完善標準規范。增補了《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 拆解規范》《汽車動力蓄電池編碼規則》等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拆解、編碼標準,并根據《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更新了有關要求。這將有助于提升行業的標準化水平。
三是新增電動自行車鋰離子電池相關要求。明確梯次利用電池不得用于電動自行車,同時要求再生利用企業應當兼顧處理電動自行車廢鋰離子電池。這一規定充分考慮了未來電動自行車鋰離子電池報廢量的增長趨勢。
四是強化產品質量管理和企業選址等要求。提出企業應建立產品可追溯、責任可追究的質量保障機制,增加再生利用產品強制性標準要求。同時,明確新建綜合利用企業應按要求進入產業園區,以引導企業合理布局,推動產業集聚發展。
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將做好《規范條件》的宣貫實施工作,營造行業發展良好氛圍,并遴選培育一批水平高、行業帶動作用顯著的標桿企業。同時,加強動態監管,強化事中事后管理,健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以助力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此次新版《規范條件》的發布,不僅為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提供了更加明確的發展方向和技術要求,也為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高質量發展注入了新的動力。隨著政策的深入實施和行業的不斷發展,我國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將迎來更加廣闊的發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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